(MIMR)现代国际:中小企业融资现状透析
现代国际市场研究有限公司 金融组
改革开放近30年以来,中小企业取得迅猛发展,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持续提高,在促进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活跃市场及技术创新中做出了巨大贡献,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已达293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5%以上,其总产值、利税总额和出口总额分别占全国企业的60%、40%和60%,并创造了75%的城镇就业机会。随着中小企业发展层次的提升,发展面临的困难显现出来,尤其“融资难”的问题已成为严重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数量少、融资结构不合理、融资成本高等问题日趋明显;中小企业所获得的金融资源与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极不相称,比如工业增加值贡献率不到30%的国有企业占用了70%以上的银行贷款,但创造了70%的国民生产总值的非国有企业只获得30%的银行贷款,平均每家中小企业获得的贷款金额约是大型企业的1/180,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无法采用包括股权融资和债权在内的直接融资,而获得政府支持的资金也极其有限。如果这种现象得不到有效改善,中小企业将难以持续快速发展,会直接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一)不同类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
制造业型。该类中小企业资金需求量大,资金周转速度慢,经营活动和资金使用涉及的面较宽。因此,风险也相对较大,融资难度也较大一些。
高科技型。该类中小企业具有高投入、高成长、高回报、高风险的特征,而高成长、高回报是以高投入为前提的。因此,资金是支持该类中小企业从初创到成长的助推器,资金筹措处于较其它传统行业中小企业更为突出的位置。
服务业型。该类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主要是存货的流动资金贷款和促销活动上的经营性开支借款。其特点是数量小、频率高、贷款周期短、贷款随机性大,但是一般而言风险相对其它中小企业较小,因此是一般中小型商业银行比较愿意给予贷款的对象。
社区型。该类中小企业(包括街道手工工业)是一类比较特殊的企业,它们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因此比较容易获得政府的扶持型基金。另外社区共同集资也是这类企业的一个重要的资金来源。
(二)不同阶段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
种子期的融资特点。在种子期内,创业者可能只有一个创意或一项尚停留在实验室还未完成的科研项目,创办企业也许还是一种梦想。在这个时期,创业者需要投入相当数量的资金进行研究开发,或者对自己的创意进行测试或验证。因此,种子期所需的资金并不多,投资主要用于新技术或新产品的开发、测试。
创建期的融资特点。该阶段企业需要着手筹建公司,把研制的产品投入试生产,因此需要一定数量的“门槛资金”,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机器、厂房、办公设备、生产资料、后续的研发和初期的销售,等等,所需要的资金往往是巨大的。只靠创业者的资金往往是不能支持这些活动的,并且由于没有过去的经营记录和信用记录,从银行申请贷款的可能性也甚小。
生存期的融资特点。该阶段企业需要大力开拓市场,推销产品,因此需要大量资金。中小企业大多处于这个阶段,资金困难是中小企业在这一阶段面临的最大难题,此阶段的融资重点是充分利用负债融资和融资组合。
扩展期的融资特点。进入扩张期后,企业的生存问题已基本解决,现金入不敷出和要求注入资金局面已经扭转,企业要做的主要工作是进一步开发和加强行销能力。与此同时,企业拥有较为稳定的顾客和供应商以及比较好的信用记录,取得银行贷款或利用信用融资相对来说比较容易。这一阶段融资工作的出发点是为企业上市做好准备,针对上市公司所需的条件进行调整和改进。
成熟期的融资特点。在成熟期,企业已有自己比较稳定的现金流,对外部资金需求不像前面的阶段那么迫切。成熟期的工作重点是完成企业上市的工作。企业融资已不再成为长期困扰企业发展的难题。因此,从融资的角度上看上市成功是企业成熟的表现。同时,企业上市也可以使风险投资成功退出,使风险投资得以进入良性循环。
(三)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资特点上的差异
中小企业由于资产规模小、财务信息不透明、经营上的不确定性大、承受外部经济冲击的能力弱等制约因素,加上自身经济灵活性的要求,其融资与大企业相比存在很大特殊性。
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在融资渠道的选择上,比大企业更多的依赖内源融资。在融资方式的选择上,中小企业更加依赖债务融资,在债务融资中又主要依赖来自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的贷款。中小企业的债务融资表现出规模小、频率高和更加依赖流动性强的短期贷款的特征。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更加依赖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设备租赁等来自非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以及民间的各种非正规融资渠道。
(四)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股权融资。股权融资是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也是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应采取的重要手段。股权融资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融资。债权融资是中小企业基本的融资方式,债权融资主要有向金融机构贷款和发行企业债券两种形式。
金融租赁。金融租赁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方面具有其他融资手段所不具备的特殊优势,是解决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可行选择。金融租赁是一种集信贷、贸易、租赁于一体,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特征的新型融资方式。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选定的租赁设备和供应厂商,以对承租人提供资金融通为目的而购买该设备,承租人通过与出租人签订金融租赁合同,以支付租金为代价,而获得该设备的长期使用权。
典当融资。典当是以实物为抵押,以实物所有权转移的形式取得临时性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针对许多中小企业存在着商品滞销积压的情况,典当行可以帮助中小企业利用闲置资产筹措到流动资金,从而在盘活企业存量资产、促进商品流通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源于20世纪40年代的美国硅谷。它是在没有任何财产作抵押的情况下,以资金与公司业者持有的公司股权相交换。风险投资最适合于产品或项目科技含量高、具有广阔发展空间和市场前景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如通讯、半导体、生物工程等行业的企业。风险投资在我国已经经历过较长时间的引进及成长期,在政策制度和操作方面,应该说是较为成熟的一种融资方式。
信用担保贷款。信用担保是一种介于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中介服务。由于担保的介入,分散和化解了银行贷款的风险,银行资产的安全性得到保证,企业的贷款渠道也变得通畅起来。截至2006年底,全国已设立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3366家,累计担保企业38万户,担保总额8051亿元。
政府基金融资。为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各地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比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创业基金、科技发展基金、扶持农业基金、技术改造基金等。这些基金的特点是利息低,甚至免利息,偿还的期限长,甚至不用偿还。但是要获得这些基金必须符合一定的政策条件。
企业留存利润。中小企业利用企业留存利润进行融资,是企业的股权融资行为,比较适合有限责任公司,即股东利用留存利润进行再投资的行为。
自然人担保贷款。2002年8月,中国工商银行率先推出了自然人担保贷款业务,担保可采取抵押、权利质押、抵押加保证3种方式。可作抵押的财产包括个人所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和交通运输工具等。可作质押的个人财产包括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和记名式金融债券。
BOT项目融资。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中小企业投资公共工程时,政府给予企业项目建设的特许权时,通常采用这种方式。采用BOT方式比较容易得到一些财团的支持,其在融资时主要是将项目抵押给财团或金融机构,然后进行建设,建设后从经营的利润还款,或卖掉某个经营期给金融机构或财团。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一)中小企业内部原因
1.规模不够大。中小企业资本金少,负债能力有限,影响了其贷款水平。一般而言,企业的负债能力是由其资本金的多少决定的,通常为资本金的一定比例。中小企业资本金少,相应地负债能力也就比较低,有很多企业的资本金不到总资产的40%,其负债能力相当有限。因而,金融机构不敢轻易放贷。中小企业不但规模较小,缺乏担保条件,而且对资金需求数额小、频率高,增加了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成本。
2.技术不领先。中小企业经营规模小,进入门槛低,生产技术水平落后,产品结构单一且科技含量低,缺乏核心技术和无形资产,抵御风险能力差,经不起原材料或产品价格的波动,经营风险较大。而且设备普遍比较陈旧落后,或者是专业性强,用于抵押担保的价值较低;甚至一些小型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靠租赁厂房或设备进行生产经营,根本拿不出符合条件的抵押资产。因此,这些企业难以获得抵押担保贷款。
3.信息不对称。从企业角度看,信息不对称阻碍了其融资。在目前融资体系中,财务会计信息已经成为企业产出的替代变量,对企业信息披露与否将直接导致融资的成败。然而在现实情形下,中小企业却竭力掩盖自身不足,传递虚假信息误导银行和投资者。为了降低贷款风险,银行必须大规模搜集中小企业信息,如此一来,致使银行的贷款成本和监督成本上升。银行由于缺乏有关中小企业客户风险的足够信息,不能做出适宜的风险评价。此外,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在经营透明度和抵押条件上的差别,以及银行追求规模效应等原因,大型金融机构通常更愿意为大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而不愿为资金需求规模小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4.产权不清晰。多数中小企业所有权归属于个人,创业资金主要来源于个人积蓄或家族集资,极少通过正规渠道获得银行信贷和其他的财政支持。很多中小企业主没有划清个人资产与企业资产的界限,将个人的花销与所在中小企业的花销搅在一起,产权很不清晰,很少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和财务制度,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难令外部置信,为中小企业融资增加了难度。据调查,我国中小企业50%以上财务制度不健全,许多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自身素质较低,缺乏应有的财务管理知识,对重大的财务决策全凭自己拍脑袋来决定,管理非常混乱。同时,企业为了应付监督部门的检查,还要准备两套帐,甚至多套帐,这样,企业很难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资料,银行也无法摸清企业的真实面目,增加银行对企业贷款的风险。
(二)外部原因
1.融资制度不完善。一是金融体制不适应,政策支持力度没有显现。国有商业银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上收贷款权限,大规模撤消基层网点中小金融机构信贷能力有限。特别是对银行开展中小企业贷款的激励机制有待创新,银行自身在金融产品设计、机构设置、信用评级、贷款管理等方面不能适应中小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我国已经设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基金,但仍无法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
二是融资渠道单一,对银行贷款高度依赖。当前我国融资体制主要关注国有大型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对中小企业的支持相对有限。有关数据表明,我国国有银行增量信贷资金的70%都投向了国有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得到的只有30%左右的信贷资金,而这仅有的30%信贷资金却是近3000万家中小企业抢夺的主要资金来源。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司调查小组的调查结果表明,金融机构贷款融资被中小企业认为是目前融资渠道的首要选择。因此,一旦银行出现“惜贷”或银行资金不足,首先受到冲击的必然是那些中小企业。
2.信贷观念不开放。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积极性不高,特别是国有银行“惜贷”严重,也受经营观念的影响。银行业是具有典型规模经济效应的行业,长期以来,银行始终把国有大中型企业作为主要的服务对象,特别是对那些政府扶持、经济效益好的重点企业情有独钟,习惯于对大中型企业实行“批发”式信贷业务,并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效果。相比之下,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不但成本高、风险大,而且效益不佳,因而银行没有把中小企业作为基本的客户,也不愿意与中小企业发生信贷关系,主观上缺乏对中小企业实施贷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另外,银行评估企业信用的方法欠妥。目前,银行对企业信用的评估方法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现实中,金融机构大量地局限于从财务方面去评估企业信用状况,局限于抵押贷款、担保贷款等方式,而缺少市场分析和技术分析,更缺少对企业的成长性分析,难以对企业作一个公正的评价,难以满足企业对资金的正常需求。
3.担保体系不健全。担保机构作为担保体系重要一环,它的运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现象:一是缺乏必要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业务人员缺乏金融、行业、财务、法律、审计、评估等专业知识,整体素质不高,识别、控制和化解风险的能力较差;二是担保资本金不实,有些担保机构注册后即转移资本,构成虚假出资;三是热衷于大项目和高盈利、高风险的投资业务,或运作担保贷款,骗取银行资金,不从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资产缺乏流动性和安全性;四是高比例收取保证金,并以各种名目收取不合理费用,增加企业负担;五是担保风险准备金不提或提取不足,抵御风险能力较弱;六是行政干预和人情担保依然存在。上述不规范行为极大地增加了担保机构的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担保机制不健全,是中小企业难以取得银行贷款的关键因素。实行贷款担保是银行防范信贷风险的重要举措。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贷交易存在着风险,一旦中小企业还贷能力出现问题,银行就要独自承担全部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没有一个有效的担保机制来降低和分担风险,又担忧中小企业的还贷能力,银行会产生“恐贷”和“惜贷”心理。
4.信用体系不规范。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信用经济,信用已经成为市场交易的基本准则。企业信用是一种资源、一种生产力,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企业信用的好坏对企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银行与企业关系的基本内涵是基于信贷行为产生的信用契约关系,但是部分企业还贷意识浅薄,常以经营效益不佳为藉口,对银行贷款本息久欠不还,有些企业甚至套取骗取银行贷款,使银行丧失了向企业发放贷款的动力。特别是一些企业借改组改制为名,把摆脱企业困境寻求发展寄托在逃废银行债务上来,严重危害了银行的合法权益,使银行与企业发生了严重的信用危机,严重挫伤了银行对企业信贷支持的积极性。这样,势必会造成银行在对中小企业贷款时,慎重考虑甚至“惜贷”,使得一部分信用状况达到要求的中小企业无法脱颖而出,而被商业银行无情地以“一刀切”的方式拒之门外。因此,应当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同时,中小企业自身应当积极开展企业内部的信用制度建设和普及工作,提升社会对中小企业信用的认可度。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途径
(一)加强政策扶持力度
中小企业在解决就业、维护社会稳定、保持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及活力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但其融资相对于大型企业总是要困难些,各级政府应给予一定的支持:
1.应从税收、财政支出、贷款援助和直接融资等方面予以支持,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资金扶持政策体系。
2.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一要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切实解决企业间的相互拖欠;二要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减轻企业的负担;三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解决企业离退休人员过多,冗员严重的问题,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
3.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在政府的参与下设立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并由他们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建立中小企业商业信誉评估体系,推进信息的收集和分享;对中小企业进行甄别和监督,从根本上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也解决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的不公平的待遇,最终应建立起“政府为主、社会为辅、多元募集、滚动发展”的融资担保体制。
4.大力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地方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中小企业债券市场和地方性风险投资公司。中小金融机构拥有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信息优势:中小金融机构一般是地方性金融机构,通过长期的合作关系,中小金融机构对地方中小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程度逐渐增加,有助于解决存在于中小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二)加强金融创新力度
银行业金融创新问题和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是两个互为关联、相互影响的话题,如果处理得好,将在银行业和中小企业的相互发展中取得双赢,共同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但是如果处理得不好,将直接影响到银行业未来的核心竞争能力和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速度和潜力。作为现代商业银行来说,要尽快转变经营理念,将中小企业作为银行未来发展的支柱业务。
1.在管理模式和组织架构上创新。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业务经营管理组织体系,并形成独立的业务单元和利润中心。实行独立运作体制,以实现中小企业业务的集约化经营和专业化管理。
2.在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上创新。中小企业在融资中最大的特点就是与银行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财务报表失真、信用缺失的问题普遍存在,因此,银行业应该建立独立的中小企业客户分类和评价体系,健全以收益覆盖风险的控制识别机制。
3.在信贷政策及业务流程上创新。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特点就是额度小、要求急、周转快,这些特点决定了商业银行必须建立贴近市场、贴近客户的专门的中小企业经营中心,以便了解真实的信息,做出快速的反应,有效防范风险。
可喜的是,目前各大银行已经加大了在中小企业融资领域的创新力度,譬如深圳发展银行推出“出口退税池融资”,企业凭一张退税单就可以融资九成;类似的还有兴业银行的“金芝麻”、招商银行的“点金成长计划”、中信银行的“小企业成长伴侣”等。外资银行也不甘示弱,譬如花旗银行针对中小型企业所面临的人民币融资监管严和费用高的难题,推出了属于应付帐款融资的“人民币票据贴现”和应收账款融资;荷兰银行针对中小企业关心的融资困难、手续繁琐的问题,推出了荷银融汇通业务。这些金融创新产品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广阔、更畅通的融资平台。
(三)加强企业自身建设
中小企业要想融到资,必需自己先练好内功,即要有良好的信用记录、畅销的主打产品、优异的经营业绩以及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1.强化信用意识,提升信用等级。中小企业要想获得融资支持,必须增强信用意识,重塑还贷形象,应靠自身的综合水平、经济实力和良好信用取信于社会,取信于公众,取信于银行。在内部要规范企业管理和会计报表制度,能够提供真实、充分地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会计报表。
2.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经营效益。中小企业要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依靠科技进步开发朝阳产品,不断推出高质量的新产品,走小而专、小而特的发展之路;同时必须健全企业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生产经营的透明度,保证会计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连续性。
3.挖掘自身潜力,分流融资需求。具体说来:一要敢于利用企业内部股权融资,在我国资金市场不发达的情况下,这一融资渠道能迅速筹措资金用于企业生产和发展,有效缓解资金紧缺的矛盾;二要善于开展表外融资,这是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未反映的筹资行为,即企业在融入资金时,无须改变原表中资产、负债的现状,例如租赁、应收账款出售、应收票据贴现等;三要注意融资与融物相结合,例如采用融资租赁方式。
4.加强公司治理,增强融资能力。我国很多的中小企业还具有明显的家族特色,用人方面任人唯亲,家族成员占据重要管理岗位,决策上独断专行。这种管理模式不利于中小企业引进优秀的管理人才,不利于提高中小企业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加大了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降低了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导致银行和投资者不愿向其贷款和投资。鉴于此,中小企业应走产权主体多元化的道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公司制改造,解除家族制对其发展的束缚,进行所有权结构调整,引入优秀的管理人才,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风险。这样才能提高信用水平,增强融资能力。
(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我国已经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多年,虽然成效不小,但仍缺乏一个完善的法律基础,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征信体系,这给中小企业融资带来操作上的困难。因此,应重视和加强企业和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培育社会诚信守信的环境。
因此要尽快完善相关立法,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可先建立各地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中心,收集、汇总税务、海关、金融、社保、治安、司法等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记录企业纳税情况、信贷记录、合同履约率、遵守法律等情况,供社会查询,以增加企业信用信息的透明度。同时,完善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和评价机制,由信用评估机构全面实施企业的信用评价,规范各类信用中介机构的设立和发展。在征信信息的构成中,由于企业存在破产保护,会导致企业主进行逆向选择,利用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故意破产逃避债务。因此应当首先建立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上的企业信用信息。并建立起严格的违信惩罚制度,以解决企业债券和票据在发行上市过程中的信用识别问题,从而推动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多元化、方式市场化、手段规范化和结构合理化。
(五)加强融资渠道建设
解决融资难的最有效途径就是拓宽融资渠道,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各种可利用渠道。加强融资渠道建设应着重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1.建立和健全中小银行组织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允许创办股份制的区域性中小银行,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设立专门为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银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信贷支持。在美国,银行是中小企业外部融资的主要供应者,其提供贷款的数量和种类也最多,约37%的中小企业能得到商业银行的融资。我国同样应鼓励商业银行调整信贷结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商业银行参与贷款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允许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依据资金供求状况自由浮动。
2.拓宽非公有制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继续发挥主板市场作用,在现有中小企业板块基础上,适时启动创业板市场;逐步扩大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功能,整合和规范现有产权交易市场。鼓励符合产业政策的非公有制企业进行项目融资,支持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和中小企业投资公司。
3.大力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加强融资渠道多样化建设。中小企业可将非生产性资产作为担保从这些机构获得贷款,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我国可大力培育非银行金融机构,逐步完善金融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金融产品,主要措施有:培育商业金融公司,大力发展担保信贷。进一步完善各类贷款担保机构,开展应收账款贴现融资、存货融资等融资业务,以适应中小企业抵押贷款的灵活性需要。鼓励保险公司开发更多面向中小企业的保险贷款,如保险单贷款和抵押贷款。鼓励证券公司开发以中小企业持有的证券或债券为抵押的贷款业务。尽快实现融资租赁业对内开放,允许厂商融资租赁公司低门槛准入,开展贸易信贷等融资业务。成立储蓄贷款协会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专门为不动产等风险较低的单项业务提供专业贷款。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目前已经受到各级政府和各银行的高度重视,各大银行也纷纷调整贷款思路,开始向中小企业抛出橄榄枝。随着《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逐步实施、各银行信贷观念的日益开放、担保体系和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中小企业自身条件的不断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将最终得到解决。
|